各院部、各部门:
清明将至,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 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推动风清气正过节,现向全院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发出廉洁提醒,严守“九个严禁”,维护崇廉尚俭、文明祭祀的良好社会风气,廉洁、文明、绿色过节。
一、夯实政治责任,营造清正风尚
各级党组织、各院部、各部门及其“一把手”要切实担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牢牢扛起责任,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过节之弦,防止节日期间思想松懈,严守党纪红线,把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要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勤俭文明过节,以优良党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师德师风向上向善。
二、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廉洁意识
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强化底线思维,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九个严禁”:
(一)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违规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吃喝;
(四)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以老乡、校友、同学、球友等名义发起的背后潜藏利益勾兑、团团伙伙问题的饭局、酒局;
(五)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
(六)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七)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九)严禁带班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违规饮酒等问题。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节假日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学院纪检监察室及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做到节前教育提醒、节中监督检查、节后严查快处。
各院部、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完善应急预案,排查风险隐患,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稳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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