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三治三促”活动的实施意见》三办〔2013〕18号文件要求,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开展以“正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为主题的整治奢侈浪费之风、慵懒散软之风、损害师生利益不正之风,促进党风、作风、行风转变的“三治三促”活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为主线,以教育引导、师生参与、强化督查、严肃问责为抓手,着力解决师生反应强烈和损害师生利益的突出问题,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为推进廉洁政治建设、和谐校园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活动内容及责任部门
(一)着力整治奢侈浪费之风,促党风转变
突出对“三公消费”问题的治理,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落实“公务灶”制度,规范公务接待,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收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不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或违规占用、借用、使用公务用车;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公款旅游,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不准违规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及其他事宜借机敛财。责任人:宋六锁、李翠莲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财务处 接待办
(二)着力整治庸懒散软之风,促作风转变
抓工作纪律,促干部作风。重点整治迟到早退、空岗脱岗,上班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票、扎堆闲聊、打牌下棋、到娱乐场所休闲等问题。抓服务意识,促办事效率。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办理事项超期等问题。抓责任落实,促环境优化。重点整治各项政策规定执行不力,对上级和学院交办事件处理缓慢、上报不及时;对师生的诉求推诿扯皮、处置不公等问题。学院将认真开展三项工程,切实促进作风转变。
1.“干部执行力工程”责任人:谢东方 宋六锁 责任部门:党政办 组宣部 纪检监察室;
2.“质量提升工程”责任人:李久昌 责任部门:教务处 科研处;
3.“辅导员队伍提升工程”责任人:马旭东 责任部门:学生处。
(三)着力整治损害师生利益不正之风,促行风转变
突出对教职工职称评定、津贴发放、评优评先;招生就业、教育收费、奖、助学金发放、学生党员发展;后勤管理、基建工程、招投标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行风转变。学院将认真开展三项工程,切实促进工作落实。
1.“后勤服务工作提升工程” 责任人:李勤 李赞祥 责任部门:总务基建处、招标办;
2.“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责任人:马旭东 责任部门:院团委;
3.“招生就业工作提升工程” 责任人:李启松 责任部门:招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
学院将紧紧围绕“三治三促”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勤政教育,突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作风教育,突出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价值观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督促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良好作风。
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和公开栏等媒介,搭建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三治三促”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有关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实施意见》以及《廉政准则》,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宗旨意识、廉洁从政意识、依法从教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改问题
学院成立“三治三促”活动巡查组,按照《三门峡市反腐倡廉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照治理内容,采取查阅账目和有关资料、个别座谈、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认真开展集中巡查,着力查找被巡查部门、系部在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和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反馈,帮助被巡查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各系部、各部门要针对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剖析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于1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措施、整改报告要经巡查组审核,并连同巡查组反馈意见在本单位公示。巡查组适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强化监督检查
院纪委及各系部、各部门要向全院师生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广泛收集干部作风、教师教风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和信息。学院纪检监察室成立明察暗访组,邀请干部、教师、学生等人员参加,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的明察暗访,对慵懒散奢、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等师生反映强烈和损害师生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四)组织民主评议
采取纪检监察机关评议、干部职工评议、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按3:3:4的比例计算综合评议分值,满分100分。
1.纪检监察机关评议。按照日常掌握情况计算分值,初始分值100分,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被查处每人每次扣5分,县处级干部被查处每人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
2.干部职工评议。评议由院巡查组组织。被评议单位要于评议前将评议方式和评议内容在本单位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保证参评人员提前知晓、心里有数。
3.学生评议。采取集中评议的方式,院巡查组适时组织邀请学生代表(不少于50人)参加评议活动。
(五)严格追究问责
1.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及时查处、通报;对“三公费用”支出超过去年同期数额或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领导实施责任追究;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被查处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管辖范围内被查处3次以上的或损害师生利益不正之风严重的,从严追究,并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
2.对连续被查或者一次性查处违规违纪人员5名以上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其主管领导进行问责;问题突出和矛盾集中的部门,发出监察建议,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
3.活动开展情况及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考察的重要依据。各系部、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被查处3次至6次的,或评议综合得分低于80分、单项好评率低于80%或差评率高于20%的,以及行风评议综合排名后3位的,取消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评先资格;被查处6次至9次的,或评议综合得分低于70分、单项好评率低于70%或差评率高于30%的,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考核定为一般等次,并将视情况分别给予廉政提醒、诫勉谈话、取消评先等组织处理;被查处9次以上的,或评议综合得分低于60分、单项好评率低于60%或差评率高于40%的,所在部门在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
4.各系部、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隐瞒不报、恶意抵制或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治三促”活动在院党委领导下,由院纪委负责组织实施。院党委成立“三治三促”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系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则、亲自抓,其他分管领导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突出工作实效。开展“三治三促”活动要以改进作风、凝聚力量、推进工作为根本出发点。各系部、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找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着力点,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注重实效,促进工作作风的明显好转,营造干事创业、廉洁勤政的工作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要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堵住管理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机制,重点健全“三公经费”公开、监控预警机制,行政服务和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为切实管用的制度,形成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和规范干部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治三促”活动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各系部、各部门开展情况于11月20日前专题报院纪委。
附件: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三治三促”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高校 三治三促 专项活动 实施意见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印制
附件: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三治三促”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建英
常务副组长:吴勇军
副组长:谢东方 李久昌 宋六锁 李 勤 马旭东
成 员:袁文山 张雪冰 李翠莲 李赞祥 李启松
张保平 王陕菊 韩亚非 方国安 何建刚
王卫星 员冬梅 孟昭阳 王军才 马 涛
翟俊玲 陈英杰 樊卫兵 赵桂霞 孙富平
平光英 上官怀乾 赵成玉 黄世谋 赵鹏喜
袁维春 刘国梅 苑玉洁 张占伟 万 平
谢广山 王静宇 杜 军 柴少峰 倪玲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纪委,宋六锁同志兼办公室主任,上官怀乾、张拴刚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